时间:2024-04-29 04:04:32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现将意见予以公开发布。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重要生产力、核心竞争力,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提升区域发展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就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和系统集成相结合、坚持对标提升和自我革新相结合、坚持有事必应和无事不扰相结合,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
一年求突破。到2022年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取得突破性成效,营商环境在全国位次前移进档,全省2-3项评价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一批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
两年大提升。到2023年底,2-3个城市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多项评价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
五年树品牌。经过5年左右努力,全省营商环境整体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江西营商环境品牌在全国打响,形成一批营商环境改革的样板。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建立行政审批与清单相衔接的准入机制,清单之外全面实行“非禁即入”。定期排查和清理市场准入方面对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推广“一照通办”改革,推动跨行业跨领域许可证集成办理。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实现全程网办、一日办结。全面实施简易注销,落实歇业备案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
2.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行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应等供地方式,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推行“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进“江西省人力资源地图”项目建设,优化用工就业信息精准推送、重点监测企业用工比对分析等服务。建设省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接入涉企数据信息,完善企业征信功能,助力智慧融资服务。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和“金融赣军”工程,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全“1+5+N”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完善技术要素交易与监管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建设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健全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等环节的法规、机制和运营流程。
3.培育支持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鼓励支持“个转企”“小升规”,大力扶持“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发展。着力稳定市场预期,做好跨周期调节,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帮助市场主体解决经济循环中的堵点卡点问题。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推动大中小企业、内外贸配套协作各环节协同发展。搭建供应链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精准产销对接服务。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企业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4.促进市场公平有序。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政策,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推进《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长效机制,纠正各类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二)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5.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衔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无法定依据的原则上全部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和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涉审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依法赋予开发区(新区)更多审批权限,全面实行“园区事、园区办”。加强对审批运行情况、权力下放承接等情况的监督评估。整体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支持各市县和开发区(新区)设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6.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线上信息公开平台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科学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以具体办理项为标准细化事项颗粒,建立健全事项审查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全省“一件事项一个标准”,实现“无差别受理”“跨区域办理”。加强窗口服务培训和考核,组建职业化、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健全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顶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建立与全省行政权力清单相协同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实现“照单监管”。
7.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转变,强化业务协同和流程再造,加快推进“一网一窗一次”改革。出台全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加快通用“综合窗口”建设,推进综合受理“一窗化”。搭建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惠企通”,推动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加快实现全省范围内行政服务中心(含园区)“涉企政策兑现+帮代办”服务全覆盖。着眼项目全生命周期,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大力推行“承诺制+区域评估+六多合一”审批模式和全流程在线审批,进一步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持续提升纳税、不动产登记、办理水电气等领域服务效率。
8.打造智能化政务服务模式。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数据共享枢纽,实现政务数据信息应上尽上、互联互通。加快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招标投标等领域电子证照、电子印(签)章互通互认,推进全场景无障碍应用。持续推动“赣服通”迭代升级,深化“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政务服务新模式。扩大智慧政务自助终端的覆盖率和服务事项范围,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积极推行赣通码试点应用,在更多领域提供“一码通省”服务。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三)打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9.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深入实施《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加强执法检查。研究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地方立法,构建科学系统完备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研究推进商事登记地方立法配套,完善商事登记规则、标准、程序,为企业进入、退出市场提供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宽进严管的登记服务。研究推进企业破产地方立法配套,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对挽救危困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
10.推行公正审慎执法监管。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清单之外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深化“互联网+监管”,强化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形成“一网通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型,实现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让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无处不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更多领域依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推广“企业安静日”,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11.提升司法质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有序规范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等“一站式”电子诉讼。推进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在调解、保全、送达、调查等环节开展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协作。建立健全涉案财产善意执行及规范处置机制。完善执行案款发放机制,持续压缩执行时限,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全覆盖、零收费。深入推进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提升解纷和服务能力水平。
12.加强产权保护。妥善处理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开展政务失信治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贯彻执行专利权、著作权等领域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将省级专利代理机构监管职能下放至市级,优化专利代理监管机制,强化基层监管力量。
(四)打造更高水平的开放环境
13.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建立专业化国际招商团队,建设“一站式”外商投资办事平台,推行外资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依法依规在用地审批、人员跨境流动等方面给予便利。积极探索试行“极简审批”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施承诺准营。
14.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实行“两类通关、两区优化”等制度创新。精细化推进口岸“三同”试点,稳定开行铁海联运班列,拓展中欧班列线路,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入推进进出口货物“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模式,在有条件的港口推行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规范口岸收费,有效降低口岸作业费用。
15.优化涉外企业管理服务。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解纷渠道。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完善重点外贸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主动服务企业。建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清单,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
(五)打造包容创新的人文环境
16.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快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整合建设。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深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持续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推广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度。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持续加大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和“一站式”创业服务。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
17.加快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省“双千计划”,大力引进培育战略型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鼓励各地打造一批有多元文化、有创新事业、有宜居生活的特色人才社区。以省市为单位建立贯通线上线下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优化完善人才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配套支持政策。健全市场化人才评价标准和机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18.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牢固树立“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理念,研究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健康政商生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工商联、商(协)会、企业、个体工商户定期沟通机制,持续开展“入企走访连心”活动,推广“政企圆桌会”等经验做法,认真倾听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推行企业诉求“1个工作日电话联系、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0个工作日回复”快速处置机制。加大对侵害企业利益问题的监督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9.建立健全容错免责制度。健全营商环境尽职免责制度,并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综合考核等工作衔接统筹,对依法依规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但出现失误错误的,如果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的,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20.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诚信教育,推动企业家自觉守法、以信立业、依法经营。引导企业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健全企业家回馈社会的激励机制。深入挖掘“江右商帮”等为代表的独特赣商精神和文化,大力弘扬“厚德实干、义利天下”的新时代赣商精神。开展优秀企业家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行动
(一)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
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对标提升,重点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市场监管等18个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领域,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逐年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改革硬举措,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高位化推进,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同时,选取一批市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率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建设行动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基层点单、市县零售、省级批发”的精准赋权模式。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动数据共享,持续完善提升“赣服通”功能,推行“区块链+电子证照+免证办理”新模式,加快“综合窗口”建设,推进窗口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形成制度完备、架构完善、机制健全、事项规范、平台成熟、作风优良的高质量政务服务体系。
(三)开展降成本升级行动
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一体推进,聚焦稳增长、保市场主体、创新驱动、产业转型,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完善我省降成本政策举措,持续降低企业融资、用工、物流和制度性交易等成本。积极构建省域、市域、县域协同推进降成本工作格局,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特点、成本痛点,有针对性制定本地区降成本综合措施,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引导有条件的市县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大力开展政策宣讲、精准推送,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提升竞争力。
(四)开展“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坚决整治、着力解决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账款支付不到位、涉政府产权纠纷等突出问题。对“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协调处理。对需要追责问责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完善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五)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行动
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在业务办理、资金往来、合股投资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打破市场垄断、切断利益关联,有效解决“明脱暗不脱”“红顶中介”“变相指定中介”“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严禁行政机关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增设签约备案、时限承诺、动态监管、逾期警示、评价评级等管理功能,促进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
(六)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大力整治假招标、假投标、假评标“三假”乱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等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切实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七)开展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
重点整治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行为,整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整治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搞利益输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狠抓一批典型案件,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双组长的工作推进机制。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调度、督促职责,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主体责任,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加快提升。
(二)强化改革协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改革整体设计,在大力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中,强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对各重点领域改革的先导性、引领性作用,各重点领域改革要主动支持、积极服务“一号改革工程”,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检验全面深化改革成效。
(三)完善评价督查。发挥营商环境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改进评价方式,建设营商环境智慧监测评价系统,推动日常监测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强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跟踪督促、销号管理。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覆盖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好做法,办好“江西营商环境日”活动,每年选树一批典型。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营商环境咨询专家和社会监督员作用,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省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